解除同居关系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不能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因为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任何的程序,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也不需要签订协议。
一、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如何去写
1、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3、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4、违约的处罚措施。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不需要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三、非婚生子女改由谁来抚养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或歧视。因此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对婚生子女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抚养的非婚生子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子女应当征求自己的意见。未成年子女由一方收养,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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