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

发表时间:2024-07-18 07:09:42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一、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规范运行。

发行人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至今连续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