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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抄税怎么作废普通增值税发票

发表时间:2024-07-18 11:18:13 来源:网友投稿

  1、已跨月抄过税的发票,不允许也无法作废了。只能走冲红重开程序。

  2、销售方本月必须先作为正常发票做账、申报交税。

  3、已开错的专用发票,看是否已交给购货方。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相应处理,冲红后再重开: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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