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的原则
员工培训的基本原则有:
1、 培训与个人目标的激励;
2、 学习结果的反馈
3、 强化措施;
4、 培训项目的连续性;
5、 实践和重复;
6、 培训的间隔;
7、 整体培训与部分培训。员工培训是指一定组织为开展业务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使员工不断的更新知识,开拓技能,改进员工的动机、态度和行为,是企适应新的要求,更好的胜任现职工作或担负更高级别的职务,从而促进组织效率的提高和组织目标的实现。1)战略原则。培训的战略原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企业培训要服从或服务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其二培训本身也要从战略的角度考虑,要以战略眼光去组织企业培训,不能只局限于某一个培训项目或某一项培训需求。2)长期性原则。员工培训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对企业的当前工作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要正确认识智力投资和人才开发的长期性和持续性,要用“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来搞好员工培训。企业要摒弃急功近利的态度,坚持培训的长期性和持续性。3)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原则。企业组织员工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必要的知识技能,以完成规定的工作,最终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培训的内容必肌是员工个人的需要和工作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以及态度等。因此在培训项目实施中,要把培训内容和培训后的使用衔接起来。4)全员教育培训和重点提高相结合原则。全员教育培训,就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所有在职员工进行的教育和训练,它的对象应包括企业所有的员工;重点教育培训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领导人才、管理人才和工作骨干,优先教育培训急需人才。5)主动参与原则。要调动员工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使培训更具针对性,就要促使员工主动参与。6)严格考核和择优奖励原则。严格考核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必要措施,也是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只有培训考核合格,才能择优录用或提拔。激励是调动组织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共同努力的主要动力。7)投资效益原则。员工培训是企业一种投资行为,和其他投资一样,也要从投入产出的角度考虑效益大小及远期效益、近期效益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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