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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赔偿和劳动仲裁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8 12:15:45 来源:网友投稿

裁员赔偿和劳动仲裁的问题:

1、 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所有奖金,年终奖,津贴等,税前,不应扣除养老等保险金。

2、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4、 在胁迫的情况下签了上述离职协议,有证据(录音,证人)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5、 证明工作关系的工作证、工资条、入场证等。失败也无需支付费用。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要付赔偿金,2n+1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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