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实原因
焚书坑儒: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
焚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坑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秦朝的皇帝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历史原因是什么呢?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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