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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发表时间:2024-07-18 17:15:36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主观:经济补偿金是补助的一种方式,同在职补助不同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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