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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怎样记忆

发表时间:2024-07-18 22:58:47 来源:网友投稿

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间——比较记忆

事项

起点

时间

一般的变更(如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

作出之日

30日内

减资、合并、分立

公告之日

45后

增资

足额缴纳之日

30日内

住所变更

迁入新址前申请

董事、监事、经理的变动

只需备案,无需变更登记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1/3的董事提议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3、人数要求

投资人

普通合伙企业 ≥2人

有限合伙企业 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 1-50人

股份有限公司 2-200人

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 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 5-19人

合营企业、合作企业 ≥3人

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 ≥3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5人

债权人委员会

≤9人

4、注册资本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无法定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3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元

合营企业 3万元

证券公司 5000万元/1亿元/5亿元

(取决于经营范围)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0万元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00万元

5、不同类型公司的比较

(1)一人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

≥2人

1人

能否再投资设立

一人公司

由自然人设立的:×

由法人设立的:√

注册资本

3万元

10万元

出资期限

20%、2年

不允许分期缴付

公司章程

股东会

×

董事会

小公司可以不设立

可以不设立

监事会

小公司可以不设立

可以不设立

法人的人格否定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财务监督

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的比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股东人数

1人

1人

出资人

法人/自然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股东会

×

×

董事会

可以不设立

监事会

可以不设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

法人/自然人

自然人

注册资本

10万元

×

章程

×

法人资格

×

投资人的责任

(1)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

所得税

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人的数量

2-50人

可以设立1人公司

2-50人

投资人的类型

至少1个普通合伙人

至少1个有限合伙人

投资人的限制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注册资本

3万元/10万元

×

能否分期出资

√/一人公司例外

股东能否

以劳务出资

×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出资的对外转让

经其他股东

“过半数”同意

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通知

出质

质权自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交易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 普通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竞争

×(除非经股东会同意)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修改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

决议通过方式

代表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 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法人资格

×

投资人的责任承担

一般情况只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解散清算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

30日/45日

30日/45日

破产清算后

不能清偿的债务依法免除 不能清偿的债务,普通合伙人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6、会议制度

会议的召开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会议的召开频率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每年至少2次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每年至少1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每年至少1次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每年至少1次

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

临时股东会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会

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不足公司章程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债权人会议 1、

管理人

2、债权人委员会

3、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4、人民法院

特别决议及通过方式

会议

特别决议

通过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会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大会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1年+30%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 1、合并、分立、解散、破产

2、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3、发行公司债券 (1)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者决定

(2)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合营企业董事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解散

3、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并、分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合作企业董事会 1、修改合作企业章程

2、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3、合并、分立、解散

4、资产抵押

5、变更公司形式

6、委托第三人经营管理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5、注册资本记忆:

有限责任3万元,个人独资10万元;

股份有限500万元;

上市股份公司不少于3000万

证券公司一笑编;(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1亿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有2亿元;

主要股东3亿,守法3年

总结:(注册1、2亿,股东33)

《证券经营须知》一笑著(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

经询交顾五千万

承荐营管他一亿(管蓉儿)

后者兼顾翻五倍

实缴资本要到位

主要股东2个亿,守法3年

反垄断报告10家,15亿,市场占有20%,导致25%,

反垄断审查15家,15亿,20%,25%,30亿资产

6、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口决)

公司发债券主体不限制,净资36千,累计低40,三一付利息,利率和水平P80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7、弥补亏损的口决

有亏即补、先亏先补、弥补连续、不超过5

8、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

现在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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