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票面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获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量刑标准:
1、构成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是如何处罚的
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如下: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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