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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别人当法人吗

发表时间:2024-07-19 03:17:28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可以给别人当法定代表人,但存在一定风险。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为仅挂名,都可能要承担一定法律风险。可能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实施职务行为可以理解为即是法人的行为,因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实施职务行为时,因过错而给法人造成损失,由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则可以对内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则根据实际情况,法定发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法人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三、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四、常见承担责任类型

1、 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 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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