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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处理

发表时间:2024-07-19 04:11:22 来源:网友投稿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执行的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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