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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仿冒行为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07-19 05:06:33 来源:网友投稿

1、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1、 主体要件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 主观方面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4、 客观方面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仿冒行为不同于假冒行为,仿冒者一般都有自身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或者其他标识,但是它们不具备经营被仿冒产品或服务的资格或者能力。为了达到销售或取得比较高的利润的目的,就尽可能模糊或隐蔽自身的真实标识,夸大突出被仿冒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以达到混淆的目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仿冒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随着经济生活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仿冒行为也在不断变化。根据各国立法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规定,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1)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即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行为是指不经任何授权,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2)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3)不正当使用他人未经注册登记的外部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4)仿冒他人产品的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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