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赠三百万房产给水果摊主一案,最新进展如何
在上海有套房子是多少人的梦想,但是有一位老人竟然自己的价值300万的房子赠予小区水果店的老板,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为什么老人会把自己的房子给水果店的老板呢?老人的其他亲属和朋友就没有意见吗?你知道这个事情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老人赠300万房产给水果摊主的新闻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这还没消停几天,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出来了,估计又得鸡犬不宁。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老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而且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判决书都出来了。据媒体报道上海市宝山区一名88岁老人将名下一套价值300元的房产公证给了小区的一名水果摊主。原因是老人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近年来一直受小区水果摊主小游一家人照顾,而且小游一家也搬到了老人的家中,与老人一同生活。为了晚年有人照顾,老人与小游在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双方签署了遗赠抚养协议,协议对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否则遗嘱订立人可取消财产赠予。
你知道这件事情最新的进展是什么样吗?
一.为什么不尊重老人的自愿?
最后法院对于这个事情的判定是老人赠予300万房产给水果摊主的协议无效,从法律角度来讲,可能是合理的,但是从人情角度来讲,为什么不尊重老人的遗愿呢?
二.水果摊老板也是真心对待老人的
老人也不是傻子,如果水果店老板对他不好,他会把自己的房产送给水果店老板吗?
三.争财产的时候亲戚出来了
最后陪在老人身边的人是水果店老板,而不是他那些所谓的亲戚照顾老人的时候找不到人,现在争财产的时候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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