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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矣。

发表时间:2024-07-19 15:44:02 来源:网友投稿

意思是:一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

出自:《吕氏春秋·慎势篇》

原文:“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分定而已矣。

释义:一只兔子跑了,一百个人乱哄哄蜂拥而上,要逮住他,并不是因为捉到兔子后每个人都能分到兔子的百分之一,而是因为兔子的所有权没有确定。而市场上有好多兔子在卖,盗贼都不敢去偷,这是因为市场上兔子的所有权是明确的。

所以当事物的名分没有确定以前,尧、舜、禹、汤也像奔马似地追逐,而名分确定后,贪婪的盗贼也不敢夺取。如法令不明确,其条目不确定,天下百姓都会评议,其评议因人而异没有定说。人君在上制定法令,百姓在下议论纷纷,这是法令不定,以下代上,这就是所说的名分不定。

名分不定尧、舜尚且都会违法,何况普通百姓。这样就使奸恶大兴,人君失掉权威,这是国家灭亡的根本。好比圣人著书,流传于后世,必须由教师教授,才能知道其具体内容,如不同教师传授,人人都以自己的想法来评议,到死时也不能知道书文字的它的具体意义。

所以圣人一定给法令设置法官。设置法官做天下,人的老师,就是为了定名分。名分确定了奸诈之人可以变得正直诚实,人民都谨慎忠诚,而且都能自治。所以确定名分是势所必治的办法,不确定名分是势所必乱的办法。

扩展资料:

作品赏析:

他在《荀子·非十二子》中说慎到的思想学说:“尚法而无法,下修(循)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及纠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但是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慎到、田骈也。”

《荀子·解蔽》中又说:“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由法谓之,道尽数矣。”后来杨倞在注《荀子》时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发挥:“慎子本黄老,归刑名,多明不尚贤不使能之道。

故其说曰:‘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其意但明得其法,虽无贤亦可为治,而不知法待贤而后举也。”杨倞的这种解释和发挥对帮助我们理解荀子的观点很有裨益。

荀子认为慎到的思想学说是一种迎合君主与大众的学说,细究起来很难看出它的旨归所在,散乱而不成系统,因而是不能用来安邦治国的。而且慎到片面强调法,忽视人的作用、能人的作用,认为法可以包办一切,这又走向了极端。但是慎到的学说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并非毫无道理,因而是可以聊备一说的。

秦汉以后随着儒家学说定于一尊局面的出现,慎到的学说遭到了彻底批判。《韩诗外传》说:“夫当世之愚,饰邪说,文奸言,以乱天下,欺惑众愚,使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存者,则是范睢、魏牟、田文、庄周、慎到、田骈、墨翟、邓析、惠施之徒也。

此十子者皆顺非而泽,闻见杂博。但是不师上古,不法先王,按往旧造说,务自为工,道无所遇,而人相从。

故曰十子者之工说,说皆不足合大道,美风俗,治纲纪;然其持之各有故,言之皆有理,足以欺惑众愚,交乱朴鄙,则是十子之罪也。”这个意见既是正统儒家的看法,也是以代表官方的意见。后面的几句话与荀子的评论相同,或者本来就来源于荀子,但是口吻却有天壤之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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