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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原先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发表时间:2024-07-19 22:59:43 来源:网友投稿

如果公司和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偿还的特别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在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立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约定其他偿还方式。如果没有偿还约定,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即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也可以分别向分立后的各家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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