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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24-07-20 00:21:11 来源:网友投稿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如下:

1、 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 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 未为对待给付或给付不符合约定;

4、 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能履行的;

5、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之排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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