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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

发表时间:2024-07-20 07:50:40 来源:网友投稿

诸暨市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

诸暨市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调整

经讨论诸暨市教育局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诸暨市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调整如下:

一、基本工资: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诸暨市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按照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每年调整,2020年4月1日起,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按照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调整后的标准支付。

2.根据诸暨市教育局《关于调整诸暨市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的通知》(诸教发〔2020〕2号),2020年4月1日起,诸暨市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比2019年底提高10?最低工资为每月3000元。

二、专业津贴:

1.根据诸暨市教育局《关于调整诸暨市合同制教师专业津贴的通知》(诸教发〔2020〕3号),2020年4月1日起,诸暨市合同制教师专业津贴比2019年底提高15?最低津贴为每月1000元。

2.根据诸暨市教育局《关于调整诸暨市合同制教师专业津贴的通知》(诸教发〔2020〕3号),经教育局考核,符合条件的合同制教师可获得额外的专业津贴,最高津贴为每月3000元。

三、其他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诸暨市合同制教师享受其他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特此通知。

诸暨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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