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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七列传第一百一十七(3)

发表时间:2024-07-21 23:45:39 来源:网友投稿

初,申锡既得密旨,乃除王璠为京兆尹,以密旨喻之。璠不能谋而注与守澄知之,潜为其备。漳王凑文宗之爱弟也,贤而有人望。豆卢著者职属禁军,与注亲表。文宗不省其诈,乃罢申锡为庶子。时京城汹々,众庶哗言,以为宰相真连十宅谋反,百僚震骇。居一二日方审其诈。谏官伏阁恳论,文宗震怒,叱谏官令出者数四。时中外属望大僚三数人廷辩其事。仆射窦易直曰:人臣无将,将而必诛。闻者愕然。唯京兆尹崔琯、大理卿王正雅连上疏请出内狱,且曰:王师文未获,即狱未具,请出豆卢著与申锡同付外廷勘。当时人情翕然推重。初议申锡抵死,顾物论不可,又将投于岭表。文宗终悟外廷之言,乃有开州之命。

初,申锡既被罪,怡然不以为意,自中书归私第,止于外厅,素服以俟命。其妻出谓之曰:公为宰相,人臣位极于此,何负天子反乎?申锡曰:吾生被厚恩,擢相位,不能锄去奸乱,反为所罗织,夫人察申锡,岂反者乎?因相与泣下。

申锡自居内廷,及为宰相,以时风侈靡,居要位者尤纳贿赂,遂成风俗,不暇更方远害,且与贞元时甚相背矣。申锡至此约身谨洁,尤以公廉为己任,四方问遗,悉无所受。既被罪为有司验劾,多获其四方受领所还问遗之状,朝野为之叹息。

七年七月卒于开州。诏曰:申锡虽不能周慎,自抵宪章,闻其亡殁遐荒,良用悲恻。宜许其归葬乡里,以示宽恩。开成元年九月,诏复申锡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赐紫,兼赠兵部尚书。仍以其子慎微为城固县尉。

李程字表臣,陇西人。父鹔伯。程,贞元十二年进士擢第,又登宏辞科,累辟使府。二十年入朝为监察御史。其年秋召充翰林学士。

顺宗即位为王叔文所排,罢学士。三迁为员外郎。元和中出为剑南西川节度行军司马。十年入为兵部郎中,寻知制诰。韩弘为淮西都统,诏程衔命宣谕。明年拜中书舍人,权知京兆尹事。十二年权知礼部贡举。十三年四月拜礼部侍郎。六月出为鄂州刺史、鄂岳观察使。入为吏部侍郎,封渭源男,食邑三百户。敬宗即位之五月,以本官同平章事。

敬宗冲幼好治宫室,畋游无度,欲于宫中营新殿。程谏曰:自古圣帝明王,以恭俭化天下。陛下在谅闇之中,不宜兴作,愿以瓦木回奉园陵。上欣然从之。程又奏请置侍讲学士,数陈经义。程辩给多智算,能移人主之意。寻加中书侍郎,进封彭原郡公。宝历二年罢相,检校兵部尚书、同平章事、太原尹、北京留守、河东节度使。太和四年三月,检校尚书左仆射、平章事、河中尹、河中晋绛节度使。

六年就加检校司空。七月征为左仆射。中谢日奏曰:臣所忝官上礼,前后仪注不同。在元和、长庆中,仆射数人上日,不受四品已下官拜。近日再定仪注,四品已下官悉许受拜,王涯、窦易直已行之于前。今御史台云:'已闻奏,太常侍定取十五日上'。臣进退未知所据。时中丞李汉以为受四品已下拜太重。敕曰:仆射上仪,近已详定。所缘拜礼皆约令文,已经施行,不合更改。宜准太和四年十一月六日敕处分。

程艺学优深然性放荡,不修仪检,滑稽好戏,而居师长之地,物议轻之。七年六月检校司空、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九年复为河中晋绛节度使,就加检校司徒。开成元年五月,复入为右仆射,兼判太常卿事。十一月兼判吏部尚书铨事。二年三月检校司徒,出为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卒,有司谥曰缪。子廓。

廓进士登第以诗名闻于时。大中末累官至颍州刺史,再为观察使。廓子昼亦登进士第。

史臣曰:宗儒、易直,以宽柔养望,坐致公台;与时沉浮,寿考终吉,可谓能奉身矣。逢吉起徒步而至鼎司,欺蔽幼君,依凭内竖,蛇虺其腹,毒害正人,而不与李训同诛,天道福淫明矣。申锡小器大谋,贬死为幸。程不持士范殁获丑名。君子操修岂宜容易!

赞曰:赵、窦优柔,坐享公侯。蝮蛇野葛逢吉之流。岂无令人?主辅谟猷。程、锡弼谐,于道难周。

《旧唐书》後晋刘昫等史籍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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