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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幼儿走失事件反思

发表时间:2024-07-22 00:01:39 来源:网友投稿

1、 责任人:当班教师、值日教师、门卫和保安、班主任、后勤园长、园领导

2、 处置事件的组织: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教育局分管领导、公安干警

3、 日常工作要求(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将《幼儿园门卫(保安)工作制度》和《值日教师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发现漏洞及时调整;(2)幼儿在园期间,保安和门卫要严守门口,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3)幼儿园大门非接送时间段保持上锁关闭状态,全天候开启门口视频监督录像。  (4)各班教师做好幼儿安全教育,要针对特殊班级和特殊幼儿开展强化训练。  

4、 事件应急处理:  (1)发现幼儿走失事件后,立刻打开监控查看时间和当时情况,向园领导汇报情况,通知孩子的家长,并请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助人力寻找。  (2)向熟悉孩子的人员了解他经常去的地方,组织其他教职工分头全力寻找。同时派人到公安部门查看各路口的监控,随时保持信息连通。  (3)班主任和园领导及时赴当事人家庭,稳定情绪,接受批评。  (4)做最坏打算,倾巢出动,无论如何要寻找到孩子的下落。  (5)接待家属和社会人员,要求在事实没有查清楚前,不做任何解释和承诺,做好安抚工作。  (6)及时寻找原因,弥补工作疏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4《春晖幼儿园教职工作息时间表》  附件5《值班工作职责》  附件6《教师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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