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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发表时间:2024-07-22 02:48:54 来源:网友投稿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但是被继承人有法定的几种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被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オ应当被剥夺继承权。末尽赡养义务的,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算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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