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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后的遗产继承

发表时间:2024-07-22 03:03:58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主观:1.明确遗产范围(在无遗嘱、遗赠情况下):a.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另一半为丈夫所有);b.妻子的个人财产。2.明确继承人人数: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3.明确各自的继承份额:继承人可以协商遗产继承份额,协商不成的,一般均分,但要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4.分割遗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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