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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容桂买了房,请问我把小孩转学到这里读书要怎么转

发表时间:2024-07-22 03:11:21 来源:网友投稿

我把容桂街道教育局的文件发上来给你参阅,希望一切顺利。

一、插班转学申请条件申请插班转入街道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具有容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二)具有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并提供全国学籍号。街道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如需转学必须凭学生户籍方可申请就近入学。

二、插班转学申请时限申请插班转入街道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每学期办理一次。接受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本学期结束;审批时间为寒假或暑假;网上办理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前两周。申请转学适用年级为: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及初三上学期;初三下学期不接受转学申请。

三、插班转学操作流程(一)申请家长可根据户口或居住情况向学区学校递交插班转学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审批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学校有权接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招生计划数已满,需要向顺德区教育局提出“学位增容申请”。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学校向容桂街道教育局提交《顺德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位增容申请表》、《顺德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位增容清单》(各一式四份)、转入学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资料需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2.容桂街道教育局对《顺德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位增容申请表》审核加具意见后,上送区教育局审批和核发增容学位数;3.申请学校接到区教育局审批意见后,通知家长并按插班转学操作程序办理相关转学手续。(三)办理1.属区内转学的。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出学校发出申请,转出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通过。2.属区外转入的。学校通知区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增容学生及

家长家长到转入学校领取填写《顺德区中小学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审核盖章后,到街道教育局完成程序性盖章,并由转入

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出学校发出申请;家长凭《申请表》回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并要求转出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通过。3.属义务教育阶段向区外转学。(1)家长在转出学校领取填写《顺德区中小学转学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盖章,并到街道教育局完成程序性盖章;(2)家长携带《申请表》向区外转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依照当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并要求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出学校发出申请;(3)最后凭转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申请表》回转出学校办理学籍转出手续,转出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容桂街道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如有需要,可以下行下载)

1.《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2.《顺德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位增容申请表》3.《顺德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位增容清单》4.转学申请书(样式)5.插班转学常用政策性材料收集整理指南6.顺德区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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