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自考毕业证书丢失后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教育部以及自考部门规定,自考毕业证书丢失是不予补办的,只能够开具学历证明或者成绩证明,与自考毕业证书有同样的效力。开具学历证明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遵循规定的步骤。
1.自考毕业证书丢失后开具学历证明以及成绩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
(3)《自考毕业证书》佚,提供《自考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复印件;
(4)《自考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佚,提供《自考毕业证书》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复印件;
(5)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底版的两寸免冠照片。
2.自考毕业证书丢失后开具学历证明以及成绩证明的流程:
考生将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省自考部门自考处,经自考处逐项与《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库》联机检索核实,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开具学历证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经核实成绩及学籍底册后,才开具成绩证明。
自学考试优势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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