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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高考改革“重头戏”正式开锣

发表时间:2024-07-24 07:30:20 来源:网友投稿

24.9万名考生昨参加首次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

选考科目中,选物理化学的最多,技术科目遇冷

湖州中学考点,考生面带笑容走出考场。

这两天高考?没错!

10月30-11月1日,浙江省新高考改革的重头戏——首次高中学考和选考开考。考试历时3天,全省共有24.9万名考生赴考。这是我省首次学考和高考选考相结合的考试。换句话说如果考生在其中选择了高考选考科目,那么2021年的高考就提前开始了。

近日的天气冷飕飕的,记者蹲点杭城多所考点,本以为外面会是人头攒动,没想到跟天气一样“冷冷清清”,也没有多少家长陪同或等候。同时我们也随机对各个考点的75个考生做了“选考科目和职业规划联系性”的调查,发现约三分之二的学生没有明确规划,选择专业考虑更多的是覆盖面及擅长程度。

浙江赋分规则2023

2023浙江赋分规则如下:将所有同学的首考成绩按规定比例,采取一分一赋的原则进行赋分,其中最高等级赋100分,最低等级附40分。

2023浙江新高考赋分规则是按照你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不是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遵循“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转化分数”的等级赋分路径。所有考生成绩依据排名比例以100分为最高分,40分为最低分,3分为一档逐次降低,最终分为A、B、C、D、E五个等级。

其中前四个等级各有5个小档,最终排名前20%的成绩在A等级(100分-88分),排名在21%-55%的成绩在B等级(85分-73分),56%-85%的成绩在C等级(70分-58分),86%-99%的成绩在D等级(55分-43分),排名在最后1%的孩子成绩在E等级(40分)。

浙江新高考改革内容:

随着《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浙江省正式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实行改革后浙江省将采取“3+3”高考模式,实行“7选3”科目组合。

在该模式中第一个“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其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第二个“3”是指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门选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各科满分150分,3门选考科目各科满分100分,高考总分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

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考生可选用其中1次较好的成绩。值得注意的是,3门必考科目使用考生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分,3门选考科目将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浙江新高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其他信息:

1浙江新高考启动执行时间 时间 启动时间:2014年入学高一新生 实行时间:2017年 高考科目 语、数、外语(必考) 政、史、地、物、化、生、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选三)2新高考政策有哪些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3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试点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为什么把学考纳入高考招生选拔体系? 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而且学考实行平时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学业水平,又用于高考招生,可以一定程度地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 高考录取会不会主要取决于语数外成绩? 我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选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确定,既与这些学科的高中教学时间比例大体相当又与扩大选择性、体现学生专长、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必考3门是普遍性要求,而选考3门是学生自身选择,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怎样计算?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的,以方便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修习学业和考试的时间。 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为什么? 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在这个时候来选定,可有利于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时就能按个人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和安排,有利于学生在共同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如果在考后再来选定,那么很多人会选择把多个科目甚至全部7个科目都作为选考科目参加考试,这势必不利于引导学生专长的养成,也会大大增加学生学习和考试负担。 怎样选报选考科目? 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

浙江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浙江 新 高考 是从2014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14年9月高一 新生 入学时开始实行,2017年已经进行了首届新高考,采取3+3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另外从其他科目中选择3门进行 考试 ,总分为750分。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2014)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 志愿 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填报志愿 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 校招 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 的通知(2020)

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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