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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07-25 11:25:43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1、 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 诊断证明书。

3、 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和门诊病历)。

4、 本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及报告单。

5、 事故责任认定书。

6、 法院或交警队的委托函等。

7、 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一、领取伤残补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准备一份工伤认定书;

2、 工伤待遇申报表;

3、 劳动能力鉴定;

4、 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

5、 由单位填写《工伤治疗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二、领取伤残补助流程:

1、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 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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