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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天津开发区离职没到2年这期间怎么提取公积金

发表时间:2024-07-25 11:27:23 来源:网友投稿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报范围及所需材料:(1)申报范围:③.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到国外定居或死亡的;失业职工失业满两年或者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开发区满两年的;⑥.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⑦.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⑧.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⑨.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⑩.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4、办事须知(1)每月20日以前办理,公休日及每星期五下午不办公;(2)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代职工办理;离职人员由本人办理或其配偶持证明文件可以代办。5、办公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南海路23号农业银行金融超市一楼6、办公电话:6629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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