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水一级A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城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如下: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mg/l
1、化学需氧量(CODcr)50mg/l
2、生化需氧量(BOD5)10mg/l
3、悬浮物(SS)10mg/l
4、动植物油1mg/l
5、石油类1mg/l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
7、总氮(以N计)15mg/l
8、氨氮(以N计)①5(8)mg/l
9、总磷(以P计)0.5mg/l
10、色度(稀释倍数)30mg/l
11、pH6-9mg/l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mg/l
备注: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扩展资料:
一、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按《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
北方缺水地区应实行中水回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若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或将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市景观用水,也应执行此标准。
为防止水域发生富营养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式、半封闭水域时,应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其他地区可执行《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
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限期达标。
二、加强污泥和恶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设污泥和恶臭污染治理设施
必须按《标准》要求将污泥进行稳定化处理后妥善处置;若作为农用,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泥农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恶臭污染物的气体也必须达标排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规定配套建设恶臭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
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应按《标准》要求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各级环保部门应确实加强监管。
四、新建和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应按照《标准》要求,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及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装置。
参考资料: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环境保护局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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