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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票怎么抵扣进项税额

发表时间:2024-07-25 13:17:00 来源:网友投稿

飞机票抵扣进项税等于票价+燃油附加费和除以1+9%的和乘以9%。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所以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具体规则如下:1.自2019年4月1日起(即相关抵扣凭证日期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3.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除以(1+9%)乘以9%;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除以(1+9%)乘以9%;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除以(1+3%)乘以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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