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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教育局有记录吗

发表时间:2024-07-25 18:56:43 来源:网友投稿

有。

一老师的职责

(1)教学是教师的主要任务。教师要明确教育目的和学校的培养目标,遵循教育与教学规律,在认真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组织好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是教师的经常性工作之一。教师应通过教学活动、课外活动、班主任工作等多种途径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

二老师的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简称遵纪守法义务。教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样教师职业也必须严格遵守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

(2)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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