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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学的历史沿革

发表时间:2024-07-26 02:13:24 来源:网友投稿

教育管理学是教育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组织领导,包括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理论和行动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称为教育行政学。教育管理组织的历史沿革中国教育管理的组织在周朝设“大司徒”统辖全国教育。汉武帝兴太学,置明师,并制定博士弟子制。王莽执政时,令天下立学官,兴乡学,以奖进教育。隋文帝诏令国子寺不隶太常,改称国子监后,设祭酒一人统辖。唐承隋制设国子监及弘文、崇文两馆,并置馆监以统辖之。元代至元六年(1269)诏令诸路设提举学校及教授官。至元二十四年又设江南各路儒学提举司。清初恢复国子监制,并设各省学道,后又改为提道政。清末设立学部,把国子监所管事务并于学部。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政府改学部为教育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教育部管理全国教育。1862年(即同治元年)到1898年(即光绪24年)间,我国创办了一批学校,如同文馆(1862年)、方言馆(1863年)、北洋中西学堂(1895)和上海的南洋公学(1897年)等。这些学校的外籍教员不同程度的采用和传播了国外学校管理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此期我国出版有外籍传教士编写的有关西洋各国教育制度、学校制度的读物,如德国同善会传教士范之安的《德国学校论略》和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的《七国新学备要》。1898年光绪下诏变法,明令兼习中西学术,并开办官书局印行“中外要书”,编译出版了较多学校管理方面的书籍,如田中敬一编周家树译的《学校管理法》(1901)年,邵羲译著的《学校管理法问答》〔5〕(1902年)等较为流行。此期我国教育行政部门较为重视教育管理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张百熙、荣庆、张之洞等人在《学务纲要》中就有“学堂所重,不仅在教员,尤在有管理学堂之人,必须有明于教授法、管理法者实心从事其间,未办者方能开办,已办者方能得法;否则成效难期,且滋流弊,”的规定。并对没有条件到国外考察学习的偏远地方,也要求广购编译出版的教育学、学校管理法、教育行政法等丛书学习,以提高办学的规范性和办学的效益。由于张百熙等人的倡导,一些地方的学务官员则明令所属学堂的监督、堂长、董事对《学校管理法》、《学校卫生学》之类的书籍,“逐日点读,日以五页为限,由查学员随时考察,如该监督、董事等文义不通,不能句读,以及毫无心得有不胜管理之任者,准商同地方官即行撤换”。1903年(光绪29年)张百熙等人在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师范学堂为两级制,即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所设的课程中,开始开设教育管理的课程,其中,教育法令和学校管理法两科可以说是我国教育管理学科最初的形态。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所设的课程中,也有学校卫生和教育法令两科。1906年(光绪32年)6月,优级师范学堂选科简章关于本科公共必修科目中也设有学校管理法一科。当时编辑、编译出版的教育管理著作也有所增多。1912年至1921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中,科目有:学校卫生、教育法令。学校卫生、教育法令两科在当时高等师范学校本科各部(即各系)作为必修的公共课程。这个阶段是我国早期师范教育的一个兴盛时期,作为师范学校的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的教育管理类课程也得到了重视。1922年至1929年,随着我国师范教育制度的变化,教育管理类课程在师范学校课程体系中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有的六年制师范学校的课程中设置的教育管理课程为“小学校行政”,有的称“学校行政及组织”,有的称“学校管理”。在师范学校进行较大调整后,没有被调整和合并唯一保留下来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为各系开设的公共课程中仍将“教育行政”一科作为四年级的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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