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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基准刑的30%是怎么算的

发表时间:2024-07-26 03:32:59 来源:网友投稿

减少基准刑30%的计算:

1、 单个量刑情节的,直接对基准刑按照调节比例进行调节;

2、 第1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部分连乘;

3、 第2个层面上有多个量刑情节的,同向相加、逆向相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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