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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暂行)

发表时间:2024-07-26 07:54:05 来源:网友投稿

台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基本分、加分项、减分项构成,并设立一票否决情形。其中基本分由基础得分、合法稳定就业得分和合法稳定居住得分等三项内容组成;加分项由科技创新、社会贡献、表彰奖励和投资纳税等四项内容组成;减分项由信用不良记录、违法犯罪和提供虚假材料等六项内容组成;一票否决包括参加非法组织、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刑事犯罪等三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 基本分基础得分。基础得分=文化程度得分+年龄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特殊工种得分。1.文化程度得分。初中为5分,高中为10分,大专为20分,本科为30分,硕士为40分,博士为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2.年龄得分。年龄在18-45周岁为5分。3.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职业资格五级为5分,职业资格四级为10分,职业资格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资格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为30分,职业资格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及以上为40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4.特殊工种得分。在积分申请地从事环卫、养老、残疾人照顾等工作或担任专职消防员的,工作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限为20分。合法稳定就业得分。合法稳定就业得分=就业年限得分+参加社会保险得分+担任职务得分。1.就业年限得分。在积分申请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加1分。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行创办企业的,依照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年限计算就业年限。最高限为15分。2.参加社会保险得分。在积分申请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实际参保每个险种月份累计,每满一年加0.5分。最高限为25分。3.担任职务得分。在积分申请地5年内担任过规模以上企业中层领导职务一年以上为15分,担任过规模以上企业高层领导职务一年以上为30分。最高限为30分。合法稳定居住得分。合法稳定居住得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1.房产情况。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积分申请地拥有自有居住产权房面积45平方米以下的为20分,45—90平方米的为30分,90平方米及以上的为40分。最高限为40分。2.居住年限。在积分申请地连续居住每满一年加2分,具体时间按实际登记按日累计。在积分申请地就业的台州大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限4分。居住年限积分最高限为25分。

二、 加分项科技创新。1.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重大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加40分;列入省级重大专项、国内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等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的,每项加30分;列入台州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的,每项加20分。2.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获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另加10分。3.科技成果获国家、省、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分别加50分、40分、30分;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加50分、40分。得分要求:项目的承担单位、科研成果研发单位所在地为积分申请地,专利权利人的居住地为积分申请地。以上涉及科技计划项目、专利授权、科研成果的加分项目,如果是第一责任人或领衔人的,计分翻一倍。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积分计算。参与多项科技计划、拥有多项专利、多项科技成果可累计计分。此项累计最高限100分。社会贡献。1.参加志愿服务或义工工作每满20小时加1分,最高限10分。志愿服务的组织单位必须为市、县、乡镇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2.个人捐款每满5000元加1分,最高限20分。接受捐款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公益组织。3.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2分,一年限加2次,最高限30分。4.参加骨髓采样的,加2分;捐献骨髓的每次加20分。最高限40分。得分要求:以上所有社会贡献项目要求发生地为积分申请地。表彰奖励。1.获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获得县、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分别加6分、10分,同级部门减半加分。最高限40分。2.因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行为获得省、市、县人民政府表彰的分别每次加30分、20分、10分,同级部门减半加分。最高限60分。得分要求:以上所有表彰奖励项目要求发生地为积分申请地,同一事迹、见义勇为行为获得表彰奖励按最高积分计算,不同事迹、多次见义勇为行为获得表彰奖励,可累计积分。投资纳税。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加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税费每满5000元加1分。最高限50分。得分要求:以上所有投资纳税项目要求发生地为积分申请地。

三、 减分项1.因违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未及时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被处罚的,扣10分。2.近5年内受过行政拘留的,每次扣30分。3.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扣50分。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50分;已接受处罚的,扣25分。5.近5年内受过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扣60分。6.因过失犯罪受过5年以下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扣50分;因故意犯罪受过5年以下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扣100分。7.正在社区服刑的,扣80分;社区服刑期间因违法违规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扣100分。

四、 一票否决1.本人或配偶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2.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处以刑事处罚的。3.因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及以上的。

五、 其他1.提供身份、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计划生育、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积分;情形严重的,三年内不得申请。2.本标准适用于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其他县、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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