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公司从股东借款之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
一、公司股东可以解除股东身份吗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非经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股东身份不会被解除。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司法解释对解除股东资格适用情况有:(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只有在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二、股东向公司借款合法吗?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法。作为法人主体,公司本身没有财产。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东缴纳全部注册资本后,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向股东借款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本发起人、认股人不得任意收回股本或者支付股本的出资,除未按期募集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不得收回股本。
三、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是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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