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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计划招生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26 10:45:01 来源:网友投稿

乡村振兴计划招生条件:凡正住户口在88个脱贫县(以下简称88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均可报考本计划。如生源不足时,全省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批次和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乡村振兴计划与本科层次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一类模式)一并设置9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后、本科二批录取前录取。

录取投档办法:

投档时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88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

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每轮投档过程中,原45个深度贫困县的定向计划生源不足时,对原45个深度贫困县的合格生源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适当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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