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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转移的实质

发表时间:2024-07-27 19:36:57 来源:网友投稿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所有权转移顾名思义就是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通俗说就是你把你拥有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东西以一定的合法的方式转移给了别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只有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用登记。不动产所有权转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如不动产就是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等行为,不动产转移以登记为准。动产一般以交付为准。所有权转移的原则:一是所有权按照当事人约定转移,可称为“约定转移原则”二是在缺乏明确约定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可称为“交付转移原则”。同时还对所有权在某特定情况下的转移时间和方式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可称为“法定转移原则”。该原则当然在效力上优先于交付转移原则。所有权的转移,首先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所有权物权法中,是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物权法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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