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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光伏发电站如何规避民法典278的法律风险

发表时间:2024-07-27 21:13:34 来源:网友投稿

如何规避风险:

1)建议承租方在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前,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出租方提供房屋、土地的产权进行调查,了解房屋、土地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2)在屋顶租赁协议或能源管理协议中增加因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的特别赔偿条款;或者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其行使抵押权后继续维持租赁合同效力。

一旦发生“拍卖”、“查封”等意外,下述2种情况,屋顶租赁人可以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签署在房屋产权变动之前,可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要求新产权所有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抵押、查封前,已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办理租赁合同公证的;(实践中,有企业出于税负、登记繁琐等考虑未进行租赁登记,这给光伏电站25年的生命周期内房屋租赁权潜藏了法律风险。)

2)有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租赁合同签订于抵押、查封前的,如租赁合同当事人已在抵押、查封前缴纳相应租金税、在案涉房屋所在物业公司办理租赁登记、向抵押权人声明过租赁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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