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消防用地最新规定

消防用地最新规定

发表时间:2024-07-27 23:33:19 来源:网友投稿

一、消防工业用地标准

(1)开工前在当地消防支队备案;

(2)现场电焊、切割这些需要动火的地方,在动火前到总包单位(有的话,没有就自己单位管)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各方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另外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形成书面的消防重点部位监测点,并形成记录;

(3)现场实际操作过程中,工地上各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工地内有充足的消防用水并且消防水管单独回路覆盖各个角落,另外工地内形成符合规定的消防道路,场内动火和消防重点监测部位有专人值守等等。

消防工业用地标准

二、 消防安全检查程序

(1)领取、填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报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报送灭火、疏散预案;

(4)报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报送单位员工消防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6)报送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公安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之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同时办理。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