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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费取消了吗

发表时间:2024-07-28 01:41:31 来源:网友投稿

没有取消

收取了物业费,属于包干制的,其物业合同已经包含了公共区域照明费用的,不需要另外缴费;处于酬金制按项目收费的,则可以收取公共区域照明费。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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