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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定义的规律

发表时间:2024-07-28 04:46:02 来源:网友投稿

康德的三大道德律就是普遍的行为法则,人是目的以及意志自律

1、普遍的行为法则——“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2、人是目的——“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该律令是在保证普遍性同时解决实践原则的质料问题,即目的的依据。

” 3、意志自律——服从定言命令的人类自身就是道德规律的立法者。任何规律皆为自由的,道德规律亦不例外。人类正是在立法的参与过程中,体现出人的自在目的性。人的尊严、人的法则也因透显着与规律必然吻合的意志,才成为彻底善良的意志。“他之所以崇高,并不由于他服从道德规律,而是由于他是规律的立法者,并且正因为如此,他才服从这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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