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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养犬种

发表时间:2024-07-28 05:41:57 来源:网友投稿

北京禁养犬名单如下:

1、斑点狗;2苏格兰牧羊犬;3雪橇犬;4松狮犬;5荷兰毛狮犬;6秋田犬;7长须牧羊犬;8凯利蓝梗;9牛头梗;

10、伯德梗;

11、贝林登梗;

12、纽芬兰犬;

13、英国斗牛犬;

14、古典英国牧羊犬;

15、德国牧羊犬;

16、法兰德斯牧牛犬;

17、比利时牧羊犬;

18、澳洲牧羊犬;

19、巴仙吉犬;

20、苏俄牧羊犬;

21、灵缇犬;

22、沙克犬;

23、爱尔兰猎狼犬;

24、寻血猎犬;

25、猎狐犬;

26、阿富汗烈犬;

27、雪达犬;

28、威玛烈犬;

29、威斯拉犬;

30、意大利布拉可犬;

31、波音达猎犬;

32、拳师犬;

33、萨摩犬;

34、罗威纳犬;

35、伯恩山犬;

36、大白熊犬;

37、大丹犬;

38、圣伯纳犬;

39、德国杜宾犬;

40、獒犬。

【法律法规】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健康免疫证。

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第十七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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