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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是母公司的正式员工吗

发表时间:2024-07-28 15:16:54 来源:网友投稿

必须是企业员工。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

具体的负责人负责相关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等。如果发生的责任与某一具体负责人无关,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扩展资料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任期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法执业,向董事会及股东会负责或报告工作,确保股东出资收益率不低于社会平均收益率;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诚信服务,保证本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股东会授权下可对外投资或调整企业发展的方向,并考察洽谈或形成意向报批后吸收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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