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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大理寺和刑部哪个权力更大

发表时间:2024-07-29 03:16:29 来源:网友投稿

大理寺最好的原型是廷尉,长官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在北齐时候正式改为大理寺,后来的朝代都源用这个名字,而明清两朝将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大理寺主要负责掌刑狱案件审理,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

刑部。隋文帝初年设置了三省六部制度,并确立了刑部,官员为侍郎,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刑部侍郎,主要负责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主要负责复核大理寺所判流刑以上的案件,相当于现代的检察院。

大理寺是司法机关,而刑部属于监察机关,两者没有直接隶属关系,两者承担不同的职责无法比较两者权力的大小,由于两者之上还有上司皇帝的存在,皇上是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为一身的独特的个体,这就决定了在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是不可能独立的,同样司法权的行使也是不可能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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