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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庚名言

发表时间:2024-07-29 06:59:56 来源:网友投稿

1、牺牲一己之权利 ,从事国民之义务。

——致叶渊函

2、惟有真骨性方能爱国,惟有真事业方能救国。

——《陈嘉庚公司分行章程》

3、人生于世,除为个人生活企图,更当为国家社会奋斗。

——集美学校二十周年纪念刊

4、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

——第二次国民参政会议提案

5、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天职。

——对集美厦大校友演讲

6、爱国始于爱乡,强国必先强民。

——在新加坡同安会馆讲演

7、如果终日只知赚钱,不知救国,纵然发了财,但是做奴隶、做亡国奴,发了财有什么用? ——在新加坡福建会馆讲演

8、服务社会是吾人应尽之天职。

——《陈嘉庚遗教二十则》

9、对于国家,当尽国民之责任,凡分所应尽者,务必有以报国家。

——在集美学校秋季始业会演讲

10、我毕生以诚信勤俭办教育公益,为社会服务。

——《陈嘉庚遗教二十则》

11、盖义务不能待富而后行。

——致叶渊函

12、凡作社会公益,应由近及远,不必骛远好高。

——《陈嘉庚遗教二十则》

13、夫公益义务,固不待富而后行,如必待富而后行,则一生终无可为之日。

——在新加坡南洋华侨中学演讲

14、公益义务,能输吾财,令子贤孙,何须吾富。

——在新加坡南洋华侨中学演讲

15、父之爱子实出天性,人谁不爱其子,唯别有道德之爱,非多遗金钱方谓之爱,且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是乃害之,非爱之也。

——《集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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