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行黄仲则译文
少年行1 清朝黄景仁
男儿作健2向沙场3,自爱登台不望乡。
太白4高高天尺五5,宝刀明月共辉光6。
词句注释
1、少年行:乐府《杂曲歌辞》题名。内容多咏少年轻生重义、任侠游乐之事。
2、作健:振作强健之气。用乐府歌辞《企喻歌》“男儿欲作健。”
3、沙场:战场。王翰《凉州曲》:“醉卧沙场翠莫笑。”
4、太白:山名,在今陕西鄘县东南。用《三秦记》:“武功太白,去天三百。”
5、天尺五:离天一尺五,极写山高。
6、共辉光:相映生辉。
白话译文
好男儿振奋雄心戍边卫国奔赴沙场,喜欢登上高台远眺,却不是为了望乡。
高台上仿佛一伸手就能把太白星摘到,腰间宝刀与天边明月相映着进射寒光。
创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66),诗人年值十八岁,意气风发,负笈游学扬州,这时他血气方刚,对未来满怀憧憬,十分渴望为国家而献身,建立一番功业。于是慷慨激昂地写了这首诗来借以抒发豪情壮志。
文学赏析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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