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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丑不可外扬典故

发表时间:2024-07-29 10:31:03 来源:网友投稿

典故:

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就出现了。当时的社会特别重视家庭血统、门第尊卑。官位和社会地位的高低都由此决定,所以门阀观念相当浓厚。另一方面“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也越来越严苛。由于一些名门望族的男女,享受世袭,不愁衣食,不免温饱思淫逸,常有不婚而孕、叔嫂相好、翁媳私通等丑事发生。这些事一旦传扬出去,就会受到褫(chǐ剥夺)夺官职爵位、沦为平民的惩罚。所以一些名门大家一旦出丑,便捂着盖着,并制订家规: 家中丑事不可向外张扬。

时间一长这种家规不仅被上层社会普遍采纳,一些平民也学了去,于是形成俗语,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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