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江西信用分加分规则

江西信用分加分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29 14:37:5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可以通过工程业绩、诚信纳税、项目获奖、安全生产示范、质量标准示范和工程技术创新等增加信用分。评价系统每日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的当日得分和上季度得分。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日评价总分=基础分+良好信用分+不良信用分;企业上季度得分=企业上季度每日分值总和/上个季度总天数。建筑施工企业当日信用评价分值由基础分、不良信用分和良好信用分三部分组成,满分值为100分。

(一)企业基础分值设定为70分。企业取得70分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次参与评价或新设立的、在评价对象内的企业;2企业在我厅“住建云”上信息完整,包括企业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取得资质、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3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列为经营异常名录。

(二)良好信用分起始得分为0分,实行加分制,加分上限为30分。由工程业绩、诚信纳税、项目获奖、安全生产示范、质量标准示范和工程技术创新等组成,具体见“良好信用分值表”(附件1)。

(三)不良信用起始得分为0分,实行减分制,不设下限。主要是指企业在我省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的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等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