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高考检录流程

高考检录流程

发表时间:2024-07-29 16:24:57 来源:网友投稿

1、考生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按照所在地高招办统一安排并公布的体检时间,到达指定的高招体检医院接受体检。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

2、认真填写体检表中应填写的部分,字迹要工整,不能涂改,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严禁将“体检表”皱折、污损,并保持平整清洁。

3、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家长、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温馨提示:高考体检主要设置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肝功能的检验和胸片的检查。注:在检查视力时,有带隐形眼镜的考生须摘除。)

4、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结论分三类:“合格”、“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对体检工作有意见时,考生应通过领队进行反映,不得与体检医生或医务工作人员争执,更不能影响正常体检工作的进行。考生在体检结束前不得擅离体检场所。

5、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

6、体检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县(市、区)高招办工作安排,根据高招办提供的“体检表”复印件,使用本人网上报名的帐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录入本人体检信息。录入时要实事求是,认真核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没有录入、录入失误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如果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两天内申请复检。对复检仍有异议,可再申请终检。未按时提交申请复检或终检报告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复检和终检的机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