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学考赋分规则

学考赋分规则

发表时间:2024-07-29 17:01:12 来源:网友投稿

学考等级赋分的规则是:

考生各科成绩,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等级赋分”就是作为一种相对性评价制度,等级赋分是根据某一考生在考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来对其进行评价。上海高考选考科目设立5等11级,每个等级分差也为3分,最低分为40分,满分70分。

赋分制重点在排名,是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也就是卷面分进行高低排行,在排行过程中,将考生的各科成绩按照分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赋予不同的等级分”。可以很明显的表现每个学生在总体水平中所处的位置高低,也就是学生所处等级,并不是考出来的成绩,最终学生能被哪个档次的院校录取,是由考生所在的位次决定。

和传统高考相比,等级赋分会导致科目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分差缩小,新高考下,选考科目每科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间的差距是60分。同时等级赋分制也能平衡各科目的不同难易程度,在高校招生上也会更加公平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