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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成绩复查申请流程

发表时间:2024-07-30 01:27:13 来源:网友投稿

(一)考生申请。

1.申请时间:6月24日至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地点:考生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定地点。

3.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统考”栏目下载。

(二)汇总上报。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核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申请表》相关信息无误后,于6月26日12:00前,通过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成绩复核”版块上报。

(三)复核结果反馈。

我院将于6月28日12:00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

(四)复审。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到我院申请复审。

1.时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咨询服务大厅。

3.复审结果告知时间及方式:复审组进行复审后作出最终认定结论,于7月1日12:00前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

我区高考评卷采取网上阅卷方式,严格执行双评制度,严格评卷质量监控,登(统)分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多年来我区高考评卷工作“零失误”,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我院将视情况对估分差异比较大,任课老师未正确引导,学校不经核实随意签章,引发考生或家长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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