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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考录取原则

发表时间:2024-07-30 02:23:35 来源:网友投稿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

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高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高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高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

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高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

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高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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